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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措施

所属栏目:推荐论文 时间:2021-10-11

  简析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措施

  王文彦

  摘 要: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城市中房屋建筑的需求量也日益增长,国内的大中小型建筑企业也随之增多,因此,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也逐年上升。为了预防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笔者参照现行有关施工规范,和相关安全强制性条文及实际中遇到的问题,简单分析房屋建筑工程中采用的安全措施,并对其相关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措施

  一、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

  1.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的总体规定,建筑工程基坑在开挖之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土质情况、基坑深度及周边的环境来确定施工的支护方案,应包括房屋建筑对放坡的要求、对其支护结构的设计、对其施工机械的选择、对其开挖的先后次序以及分层开挖的深度、坡道的位置、车辆进出口、降水排水措施和房屋建筑监测要求等方面内容。

  在施工方案的制定中,必须结合作业条件,并针对具体的施工工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业条件的安全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措施。高层房屋建筑的设计方案,必须考虑到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而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必须认真制定其安全措施,以防止发生的事故。

  2.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基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措施的总体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时,其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的机械设备;严禁拆卸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和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其设备安装结束后,应做好调试记录,严格遵守ISO9000质量检查标准中的有关过程控制的要求,所有设备进场、安装结束,自检合格后,申报总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后,开准用证,注册、等级方能投入生产;除此之外,建筑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检修、保养,当发现有漏洞、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管理人员应停止其使用,并严禁对正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以避免出现安全问题。

  除在机械设备上着重注意,在对人员上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安全产生。首先,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可独立操作。其次,在机械作业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械人员操作,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尽量避免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问题。再者,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其直接责任,令其不敢再犯,进而从根本上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

  在机械设备使用前,施工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知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的安全规则;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的现场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搭设机械设备防护棚以启到硬性防护和防雨的作用等。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暂停作业,从新研究施工方案;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事故未遂时,必须及时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二、编制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

  在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中,在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1.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性要求必须编制安全防护措施

  房屋的建筑生产是一项极其复杂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在建筑工程的开工前,就必须要编制其具体施工方案。房屋建筑施工过程,包含其装饰装修施工过程,都是在有限的建筑施工现场上集中了大量的建筑工人、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来进行作业的,其生产周期较长,体积较庞大,露天作业和高空作业较多,其繁重的手工操作会导致劳动者体力消耗极大,其流动作业较多,工序变化较大,规则性较差,危险作业较多,同时又需要多个施工单位协同作业,为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施工的安全,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设计计划以及有序的组织,故编写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2.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人为因素影响要求必须编制安全防护措施

  房屋建筑安全防护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在建筑工程中出现的人为危险因素,以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于在房屋建筑生产过程中,尤其是高层建筑的施工工程中,其危险作业居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有出现,这就要求建筑工程设计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用到的各种机械设备、器具和施工现场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房屋建筑工程的指令性文件要求必须编制安全防护措施

  编制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是检查建筑施工过程中是否遵章守法和安全施工的依据。根据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来看,安全防护措施的编制不仅是建筑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更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其具有法律性质,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在建筑施工前必须编制其安全防护措施。

  结语:

  总所周知,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和瞬时性,所以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是以预防为主、事前控制,尤其是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因此必须从细部着手,以提高工程安全质量,以避免发生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并在事故之前对其中将会出现的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真正确保房屋的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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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钱铭,李煌,徐英姿.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J].科技咨询,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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