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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被消费”时代?

所属栏目:新闻中心 时间:2016-08-20

  消费时代。现在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在“被消费”。拍历史剧,要搞笑、戏说,首先要让观众看得轻松;小说要穿越、无厘头,才有市场等等。这是一个娱乐至上的时代。文学和文学期刊也不例外,深受影响。文学既有其文学属性,又有商品属性。其实,在商品经济活动中,文学创作和期刊都有其相应的位置,不论是否涉及到了其它行业的期刊如经济期刊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现在有种说法,文学被边缘化了。但是其实在我看来,文学一直没有成为社会的中心。人的生存需求第一,劳动生产、衣食住行,才是社会生活的中心。曾经有一段时期文学好像成了中心,甚至一度把文学当成了政治风向标。文学和期刊,是社会高端精神文化活动的产品。

期刊不能简单地按发行量来衡量它的作用,好的作品问世受到好评,有时立竿见影,有时影响是需要长期持续才能体现,为读者提高思想和心智。一个社会不能没有文学,其社会地位从来不容低估。所以,好的文学期刊,从来是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行的。

  道出了我国纯文学期刊的某种现实处境。现在的文学期刊分几种,一类是由各级文联或作协主办的职称论文,还有一类是由不同的出版社主办。当然,随着近年来对文化的认识提升,举国上下对建设文化强国有了共识,因此,各地对文学期刊的扶持力度加大,尤其在省级或直辖市文联作协领导下的文学期刊,获得经费支持,得以提升稿费标准。而在一些出版社所办的文学期刊,除极个别获得经费支持以外,通常靠市场存活,所以日子过得比较艰难。

 刊物的维权方式。在我国现行法律环境中是得不到充分保护的。因为各种选刊和文摘类报纸也是客观存在,他们也要生存。当然,如何保护原创,这是一个命题,既有法律法规的、又有政策环境需要完善的问题。手心手背都是肉,我还要鼓励他们面向市场做强做大。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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