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杂志优秀目录参考
孟建柱就加强与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合作提出要求 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上合组织成员国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在浙江义乌举办 李华鹏;王建军;
吴爱英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开幕式上提出 加强法律服务合作积极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李华鹏;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 吴爱英;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王俊峰;
学习六中全会精神 深刻理解两部重要党内法规的历史意义 佟丽华;
深刻领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髓 把抓好律师党建作为最大的生产力 廖泽芳;
律师的社会责任应当是使命担当、价值取向和文化引领的高度融合 郑善和;
广东省首家律师事务所党委成立
在“四个创新”上下功夫 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新疆哈密市律师协会开展党组织“扩面提质增效”成效显著 葛敏霞;
加强党建工作 确保律所健康发展——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经验分享 赵燕;
法律论文: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摘要】本文着重论述我国实施缓刑制度的现状及在适用上、考察监督上存在的种种具体问题和弊端,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关键词】缓刑制度 现状 适用条件 适用程序 考察监督
近年来,我国推行刑事轻刑化的司法理念,作为在判刑的同时暂不执行刑罚的缓刑,无疑成为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宠儿。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刑罚的可能性。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我们刑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缓刑的具体实施及如何去实施、如何监督等等方面还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往往使该适用缓刑的却未适用,不该适用却适用,导致缓刑的目的无法实现,甚至有些法官、有些地方使缓刑成为有钱、有权人的避难所,大大破坏了罚当其罪的立法原则,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因此有必要完善缓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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