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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称评定关于论文的规定

所属栏目:期刊知识 时间:2022-02-10

  在广州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都可以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职称,在评定职称时对论文,学历、资历都有相关的规定,下面学术顾问对此展开讲解:

职称论文规定

  论文方面的规定如下:

  1、不可以使用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申报职称。

  2、评定职称论文是需要上传在市系统上的,上传的论文应附上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

  3、对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也有相关的要求,比如: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人需下载打印,并提交期刊官方网站下载的PDF文档或SCI、EI 等检索证明。

  4、境外发表的论文要求:(1)提交一份论文检索结果证明(可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 联机情报检索中心或其他正规的论文检 索单位出具); (2)提交论文原件和中文翻译版本 1 份。

  5、论文尚未公开发表,是不可以评定职称的,即便有录用通知也不能评定职称。提交论文(著作)的时效以该论文发表期刊(著作)的出版日期为准。

  学历资历要求:对于已调整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按照国家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框架确定的系列(专业),包括省内各高校、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资历年限的计算截至当年12 月31 日。对于仍执行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按照省标准框架确定的系列(专业),资历年限的计算截至当年8 月31 日。

  以上就是广州市职称评定中论文、学历的相关要求,或者是还有其他相关的要求,或者是需要评定职称可随时和在线学术顾问交流,给您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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