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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生态空间的范围、规模、成分与布局

所属栏目:农业论文 时间:2022-04-26

  摘要:城市生态空间建设为城市生态安全和居民品质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在发展中也面临着总量不足、稳定性低、破碎度高、整体性差等诸多挑战。文章在分析城市生态空间的地域范围、组成成分、用地规模现状基础上,提出从市域和分区尺度,通过总控与分控相结合进行城市生态空间用地规划,做好生态空间中刚性部分的严格保护恢复,也适当保持弹性部分的兼容性拓展;基于保持城市生态空间的功能整体性和服务多样性,提出“生态源块+生态干廊+生态支网”的空间布局和“生态安全+生态福祉+生态产业”的结构布局。在此基础上,从保障基本保有量、系统整体性、福祉公平性、林木主体性、生态稳定性、生物多样性、弹性调节性、类型多样性和部门协同性等 9 个方面提出城市生态空间规划建设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市生态空间,市域范围,保有量,结构与功能

城市生态空间

  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人口最密集、污染排放最集中的地方。随着城市生态用地的减少和破碎化,城市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生态服务功能降低,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考验[1-3]。城市生态空间具有生态、景观、文化、健康等多种服务价值,包括对城市热岛、环境污染、人居环境的调节功能[4-6],减轻疾病发病率,改善心理健康,减少社会医疗费用支出[7-8],提升城市景观审美享受,传播生态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等[9]。目前世界各国城市生态空间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非均匀分布,同城市的人口、环境、社会经济活动等方面联系起来产生不同的问题和需求[10-12],并随着城市规模扩展、城市群的发展而对所在地区乃至区域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等产生更大的压力。

  单纯的基于现状和用地属性进行修修补补的规划建设,不能解决多年来生态空间存在的总量不足、稳定性低、破碎度高、整体性差等问题,因此,城市生态空间规划建设是我国国土空间规划需要重视和解决的课题。基于上述认识,笔者通过对城市生态空间与城市发展、居民生活、区域生态等关系的分析,提出了城市生态空间规划建设对策,以期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生态建设提供参考。

  1 城市生态空间需要明确的 3 个基本问题

  1.1 地域范围

  1)城市生态空间范围的变化趋势。

  关于城市生态空间规划建设的地域范围问题表面上是土地利用对策和部门管理问题,但涉及到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功能性如何实现、生态空间规划的总量和格局等如何确定等根本性问题,因此,科学认识城市生态空间的建设地域范围是解决各种土地利用矛盾、部门管辖矛盾、生态系统破碎化等问题的核心[13]。城市生态空间是相对于城市建筑、生产用地来说的,因此离不开城市这个核心,其地域范围是随着城市形态和发展方式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城市建设初期对环境影响较小,需要为之提供生态服务的空间也很小,某种程度上城区内和周边的生态空间就可以实现自维持。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特别是城区周边卫星城、工业园区等新城新区建设,以及城市公路、铁路等陆路通道的交通网络不断建设,每个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等辐射范围不断扩大,城市活动圈不再是步行、骑行等普通活动范围,而是按照机动车半小时、1 小时等往返距离来衡量,城市对区域生态体系的影响和需求也随之拓展到相应的空间。

  2)城市生态空间建设的空间范围。

  城市生态空间规划建设首先要确定地域范围,确定了范围才能谈总量、结构、类型、布局等问题。许多城市生态问题的产生是因为我们在生态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应对中出现了空间错配,对于生态空间提供的生态、经济、文化、景观等多种服务哪些能够就地解决、哪些需要大区域来平衡解决缺少基于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性的顶层设计。

  比如一些鸟类、野生动物是靠多栖息地、跨区域活动来维持的,需要大尺度生态系统的科学规划建设来解决,而我们常常沉迷于观测和探讨各类样地、样带等小尺度地块内的生物多样性变化[13],因此,过去把城市生态建设分成建成区和郊区城乡二元结构的做法不能满足城市健康发展和居民品质生活需要,而是需要面向城市行政区范围、把生态系统和治理系统、经济系统耦合起来开展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建设。

  我国生态城市、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在建设过程中都设置了市域生态系统的建设内容,但生态空间成分多、管理部门交叉、建设指标要求不一致等问题导致生态空间建设在落地上缺少合力,总体上缺少目标一致的总量和结构顶层设计。实际上,城市生态空间包括以城市生态系统自然功能特征和生态关系为纽带的自然涵盖范围,以及以城市行政管理、居民使用行为、城市生产活动等为权限的人为管理范围[13],在地理空间上后者往往大于前者。因此,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是一个多尺度生态空间的耦合过程,在不同空间尺度上出现的问题需要在对应的尺度范围上解决。

  1.2 组成成分

  1)国土空间中的生态空间成分。生态空间是生态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另一种表述方式。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基本等同于土地利用分类中的生态用地,涵盖内容比较广,界线非常清晰。

  目前,中国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按照生产、生活、生态三类空间进行土地资源总控,对生态空间基础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越来越高,但由于生态空间的土地管理涉及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水利、住建、农业等多个部门,具体到城市地区的生态空间分类时,除了自然属性以外,还需要考虑部门辖权属性、主导功能属性、使用管理属性等城市特点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同时在政府层面对生态空间总量、格局的优化要有顶层设计和统筹,从而使城市生态空间成分具有更多的包容性和弹性。

  2)城市生态空间的组成成分。国内外对城市生态空间的概念和内涵界定较多,尚未形成共识。与城市生态空间相关的概念包括城市绿色空间、城市绿色基础设施、城市开敞空间、城市绿地、城市森林、绿地系统、城市生态用地和城市绿色生态空间等[2,15-16]。从生态空间的主体功能类型来说,森林、湿地、草地和城区公园绿地这 4 类土地属于生态空间是比较明确的,但在各类木本果园、造林绿化苗圃等生产用地统计上还存在灰色地带。

  近年来中国有关城市生态空间的指标综合性表述除了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绿地覆盖率、树冠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以外,还包括绿色空间占比、蓝绿空间占比等,其中绿色空间包括森林、湿地、城区和乡村绿地、农田、草地等。

  在北京通州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等新城规划中又称为蓝绿空间[17],这个概念比严格意义上的生态空间要大,甚至包括了生产、生活空间中的林木资源所覆盖的空间,体现了在城市地区更加注重灰色空间与绿色空间的关系,而相对模糊了森林、湿地、绿地、农田等绿色空间内部的功能差异。因此,城市地区生态空间建设除了重视用地的管理属性,把纯粹用于生态服务的权属土地这些主体成分建设好,还要关注功能属性,重视非权属的生产生活空间的绿色生态资源,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把这些辅助成分利用好。

  1.3 用地规模

  城市生态空间是城市健康发展和居民品质生活的重要保障,不是可有可无、修修补补、填空补缺的装饰品。研究表明,居民平均收入每增加 10%,对城市绿色空间面积的需要就会增加 1%[18],但对于城市生态空间用地规模还没有公认的测算方法和数量标准[19-20]。城市国土空间规划要突破一般地区土地规划的思维,深入思考哪些需求可以靠购买、外运等区域大平衡补给来解决,哪些问题必须依靠自己解决,其中生态空间提供的改善环境质量、塑造优美景观、提供休闲游憩场所、维持本地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是要靠城市自己解决,它是美丽城市、美好生活的生态保障线,是维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底线。

  2 城市生态空间规划建设的布局问题

  合理的城市生态空间布局是保持城市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功能性的基础,它包括空间形态上的空间布局和组成类型上的结构布局[22]。合理的空间布局能够保障城市生态系统的功能整体性,合理的结构布局能够保障城市生态系统的服务多样性。因此,需要在市域尺度上对城市生态空间布局进行科学把控。

  2.1 “生态源块+生态干廊+生态支网”的空间布局

  城市生态空间主要是森林、湿地、绿地等生态用地,总量有限,特别是在建成区、近郊区等生产、生活空间密集区,呈现高度破碎化分布,大尺度生态斑块不多,并且很多是以林带、经济林和散生树木的形式存在,甚至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稳定生态空间,但其提供的服务功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城市生态空间的空间布局要在城市生态学、景观生态系统等理论指导下,以分布均衡的大尺度生态斑块为功能源地,以贯通区域的骨干生态廊道为流通连接,以分布于生产、生活空间的细碎生态空间分枝网络为服务延伸,以各类生产性生态空间为补充,形成“生态源块+生态干廊+生态支网”的空间布局,保障城市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功能性,并实现城市生态空间与生产、生活空间的有机融合。

  2.2“生态安全+生态福祉+生态产业”的结构布局

  城市生态空间的生态性、自然性、开放性、景观性和人文性决定了功能需求的多样性,因此需要针对每块生态空间的具体主导功能来进行结构布局。同时,随着从城区到郊区的梯度变化,城市生态空间的主导功能也随之变化,在城区以满足居民福祉需求、兼顾生态安全保障功能为主,而绿色产业功能比较少;在近郊区以生态安全保障、居民福祉与产业功能兼顾的均衡发展为主;在远郊区则是以生态安全和产业发展为主,兼顾居民福祉功能。

  因此,城市生态空间的结构布局要在城市生态学、城市森林学、风景园林学、生态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指导下,通过构建片带网相连接、以发挥生态功能为主的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安全体系,使之成为城市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基础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石,为城市生态安全提供长期稳定的保障。

  通过构建分布均衡、类型多样、景观优美、文化丰富的城市公园、自然公园、城乡人居林、生态文化场所等居民生态福祉体系,使之成为居民日常休闲、生态文化传播的场所,为居民享受品质生活和促进身心健康服务;通过构建林副产品、绿色食品等物质产品生产基地,清新空气、优美景观、丰富负氧离子等环境产品生产基地,以及自然体验、环境教育等文化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绿色食品、生态旅游、生态康养、自然教育等生态产业体系,为城市经济效益和乡村振兴做贡献。最终使城市生态空间在整体上形成“生态安全+生态福祉+生态产业”的结构布局,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居民品质生活和区域生态系统健康等提供多种服务。

  3 城市生态空间规划建设的对策建议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需要以健康稳定的城市生态系统为基础,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处理好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城市生态空间建设顺应了城市居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但面临诸多问题和土地供给压力,生态空间总量、布局、功能等方面的短板依然突出,需要继续保持加强城市造林绿化、湿地保护恢复等生态建设的战略定力。

  我国城市生态空间建设与管理涉及自然资源、林草、园林、农业、水务等多个行业和部门,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空间更多是盘点底数的统计算账,各说各话,各算各帐,缺少以生态安全、生态福祉等功能需求为导向的总量把控和格局优化这两个核心。必须转变目前过于强调生态土地的部门属性观念,要从强化城市有生命的生态基础设施与民心福祉事业的角度来认识城市生态空间,突出其服务的普惠性、公益性。

  要针对各类规划自成体系、缺乏衔接、用地协调机制不畅等问题,强化山水林田湖城综合治理理念,处理好部门之间的用地矛盾,刚性管理和弹性协作相结合,建立良好的城市生态空间用地协调机制。要推动完善城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修改一些与生态系统建设要求、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不一致的部门规章,避免过度强调部门管辖权、部门传统观念而忽视城市生态系统整体性要求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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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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