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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细则

所属栏目:技术指导 时间:2021-02-04

  为推动农村实用人才能力评价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优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下面学术顾问具体分享农民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细则,评职人员可作为参考:

中高级职称评定

  一、申报范围

  凡在农业农村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农民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级别和专业

  申报专业包括:种植、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农业工程等。

  申报级别:

  初级为农民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中级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三、申报条件标准

  本年度农民职称评审按照《宜昌市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和《宜昌市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规范》执行。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填写《宜昌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并提供可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须提供评审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评审材料目录

  2.《诚信承诺书》原件

  3.个人业务总结1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书在学信网的查询报告或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

  6.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8.反映农业生产能力的相关资料

  9.反映服务带动能力的相关资料

  10.反映技术成果形成和转化能力的相关资料

  11.参加农业科技培训情况

  特别说明:《宜昌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须单独提交,不与评审材料装订在一起。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

  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由个人向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填写《宜昌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提交相关的附件材料。

  (二)初审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民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部门汇总填写《2020年度农民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审核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和花名册复核盖章,农业农村局将核查盖章后的的申报材料和花名册(含电子版材料)一并送到宜昌市农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农民职称评委会办公室)进行审核。

  六、评审组织

  市农民职称评委会将年度申报受理情况及评审工作方案报市职改办批准后开展评审工作。

  初级职称采取资格审查、闭卷考试等形式进行评审,通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和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市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

  中级职称评定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或技能考核、申报材料审阅形式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报市职改办备案后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无疑议后由宜昌市人社局(职改办)发文、办证。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是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确定专责,切实搞好农民专业技术职称的组织申报评定工作。

  (二)搞好宣传动员。要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让广大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主动申报。要及时发布申报信息,指导符合条件的人员正确申报。

  (三)注重申报质量。要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助理职称资格。对少数确有特殊专长,贡献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被地市级以上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致富能手、创业明星、乡土拔尖人才等荣誉的人员,可不受学历和基础职称限制,直接破格评定相应的技术职称。要适度控制申报规模,从自愿报名对象中推荐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人员参评。

  (四)严格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申报和评审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把握上报时间。市农民职称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要在截止时间前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农民专业评职称相关要求,作者需要按照要求来准备自己的评职事宜,或者您也可以与该平台学术顾问进行交流,给您提供专业的农业职称评定指导,不耽误您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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