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学术著作 时间:2024-02-26
图书出版需要书号吗?出书一定要有书号,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图书出版,必须经过具有图书出版资质的出版社编辑的三审三校才可以出版发行。三审之后,出版社才可以向新闻出版署申请书号。有了书号就代表书稿经过了编辑的审读,经过了新闻出版署的许可,才具备了出版的基本条件。
我国对图书出版采取的是许可经营制,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从事图书出版相关业务。我们国家规定,只有取得了图书出版许可证的出版社或公司才有资格出版图书。我们常说的书号是指国际标准书号,是由13位数字组成的一个数字串。
由5段数字组成,比如“SIBN 978-7-5096-7336-3”,其中第一段“978”代表图书;第二段代表国家或地区码,“7”指中国大陆;第三段代表出版社的编号;第四段是图书的编号;第五段是校验码。没有书号的印刷物,可以在特定的范围内交流,但不可以定价、销售,不能公开发行。否则就属于非法出版物,非法出版物归其他新闻出版部门管理。轻则关店、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重则会触及刑法。
国内出版的图书除了有书号外,还有CIP数据,两者都有才是正规的,而国际出版的图书只有书号(ISBN),没有CIP。同样,在国内出版行业中,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走的正规出版社的出版流程,可最终拿到的书只有书号(ISBN),没有CIP,这就是电子书号,也是正规的。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必须有《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根据2007年12月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图书出版单位一样,实行编辑责任制度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等。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出租、出售本单位的名称、电子出版物中国标准书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现如今出版电子图书成为了一种趋势,更容易受到学者的青睐,图书想要正规出版,早日申请到书号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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